三载寒暑去,精耕“试验田”。三年前,黄浦江畔一声锣响,科创板应声而开。三年来,注册制改革在科创板“试验田”上精耕细作,通过审核、发行、交易、持续监管等环节,进行了全生命周期的实践检验,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探明了改革路径。三年来,科创板涌现了一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硕果累累。
光阴如梭,浦江锣声铿锵。在科创板开市三周年之际,证券时报推出特别报道,回顾注册制在这块“试验田”的探索路径,感受资本活水浇灌下科创企业的蓬勃活力。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锣上市,标志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正式落地。
三年来,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以注册制试点为契机,进行了发行、上市、交易、治理、退市等环节一系列的制度性突破,推动系统性改革迈向纵深。
在科创板这块“试验田”里,注册制改革不仅为制度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更架起了资本与科技的双向通道,践行使命,不负韶华,激发出澎湃的科创浪潮。
增量改革试验田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全新的探索。”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2019年6月举办的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探索什么?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易会满指出,作为增量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主要承担两项重要使命:一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二是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发行上市、保荐承销、市场化定价、交易、退市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先试先行,并及时总结评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方向既定,紧弓满弦谋新篇。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
科创板实行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审核制度,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审核注册机制公开、透明和可预期;构建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由机构投资者主导询价、定价、配售;构建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调整完善信息披露、投票权差异、股份减持、股权激励等事项;建立更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由上交所审核通过后报证监会注册,是否受理5个工作日内给出决定;建立更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等;实施更严格退市制度,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
三年来,科创板“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逐步建立,在发行、上市、退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各个环节,一系列制度创新稳步推进。
随着国博电子和隆达股份今日登陆科创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439家,总市值约5.6万亿元。IPO累计融资总金额超6200亿元,约占同期A股IPO融资额的41%。集聚了一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科创企业,“硬科技”成色逐步显现。
三年来,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流动性水平与其板块定位、投资者适当性、交易制度安排等基本适配,市场估值呈现优质优价、龙头溢价特征,促进了市场结构和生态的深刻变化。
改革赋能,科创板的市场表现诠释着注册制的效能。
“科创板坚守板块定位和建设初心,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符合预期。”上交所相关负责任人告诉记者。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CEO钱菁表示,科创板作为注册制改革的试点,已实现了改革的初衷,加强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支持功能。注册制改革对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巨大的积极推动作用。
改革经验可复制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极具开创性和突破性的系统工程和改革攻坚任务。三年间,科创板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了与中国新经济发展特征适配度更高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
发行上市条件多元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多次强调的“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要求,科创板的发行上市条件由“可赚钱”转向“可发展”,多元化上市条件,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融资需求。截至6月底,已有38家未盈利企业、7家特殊股权结构企业、5家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试点制度适配于中国市场。取消持续盈利、无形资产占比限制等发行条件门槛,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并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基于科创企业特点,建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持续提升审核质量带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围绕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问询。持续提升审核问询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