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要来了!我国10.3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将可选择多给自己存一份养老金。
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推动发展有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意见,每年个人养老金缴纳上限为12000元,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表示,意见规定了个人养老金顶层设计的基本架构,下一步人社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还将发布实施条例和细则,进一步明确税收减免等政策。
个人养老金也与资本市场紧密关联。证监会表示,将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公募机构看好意见落地后将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长期增量资金。
10.3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可参加
所谓个人养老金,即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被视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二支柱)一道,共同构成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支柱。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表示,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意义深远,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作为第一支柱,几乎承担了全部养老责任,却面临较为严重的可持续发展压力。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产品创新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引导个人财富投向长期养老金融产品,能够进一步优化国民退休收入结构。
《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2019年末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46万亿元,累计结存将于2027年达峰,之后出现赤字并不断扩大,最终在2035年耗尽。
该报告课题组成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称,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扩大养老金收入来源必不可少。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为个人提供增加养老资产储备的渠道。
意见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人社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为10.3亿人。董登新表示,与试点时只有城镇职工可以参加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实现了制度的统一和公平。
第一财经从参与了政策咨询的人士处了解到,是否要将参加第三支柱的范围限制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曾经存在分歧意见,有专家认为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经达到10.3亿人,但仍有一些劳动者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一些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若第三支柱与第一支柱捆绑,会阻碍他们参加第三支柱。最后形成的意见是要从多层次的角度来建立第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保障,第三支柱是补充,还是要在有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再加入第三支柱。
税收优惠细则有待明确
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领取条件为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况,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朱俊生认为,明确账户制积累模式,有利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规模及其保障能力,矫正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可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可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影响经济增速的不利影响。
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这表示在这个额度内可以税前抵扣,不作为参加者交税的基数。
董登新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针对的是中低收入人群,对于没有第二支柱的劳动者来说,具有很好的普惠性和未来发展的空间。
朱俊生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率。从前期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来看,税延操作流程复杂,增加了参保的难度。繁琐的抵扣流程影响了企业组织员工购买和员工个人购买的积极性,建议将税前抵扣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简化流程,增强吸引力。
朱俊生还认为,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较为有限,未来可持续提高。建议适当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标准,比如,每月抵扣额度可提高至2000或3000元。
意见也为提高税收优惠留出了空间,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将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增量资金
意见还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