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原副董事长抹黑上市公司,公司绝不低头
时间:2022-03-25 00:00:00来自:券商中国字号:T  T

3月24日晚间,半导体企业华微电子的一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

华微电子称,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宇峰涉嫌多起刑事犯罪,经上海鹏盛、华微电子及董事长夏增文实名举报,王宇峰现已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华微电子称,王宇峰为了逃脱职务侵占罪行,将其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问题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并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诬告、抹黑上市公司,意图蒙蔽监管机构,并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制造阻碍。

针对王宇峰对上市公司和董事长夏增文采取的种种报复、中伤行为,华微电子表示,态度明确、坚决,绝不向犯罪行为妥协,将继续揭露和举报王宇峰等人的犯罪行为。

24日晚间,华微电子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就公司有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华微电子:原副董事长王宇峰诬告、抹黑上市公司,公司绝不低头

华微电子24日晚间公告称,近期,有部分媒体在网站、股吧等网络平台,发布、转载了针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实际控制人(曾涛)的不实信息,给华微电子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华微电子现根据事实将有关情况进行澄清和声明。

在澄清声明中,华微电子表示,公司原副董事长、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原法定代表人王宇峰涉嫌多起刑事犯罪,经上海鹏盛、华微电子及董事长夏增文实名举报,王宇峰现已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华微电子称,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王宇峰采取多种手段破坏华微电子正常生产经营,企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逃避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王宇峰对上海鹏盛及上海鹏盛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涛等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干扰、对抗公安机关正常刑事侦查,并对上海鹏盛实施进一步的侵占犯罪。在此期间又持续对上海鹏盛进行敲诈勒索。该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宇峰、陈祖芳全部诉讼请求;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王宇峰、陈祖芳上诉,维持原判。

2、王宇峰利用网络媒体传播虚假信息,恶意迷惑投资者、媒体和监管机构,将华微电子置于舆论漩涡,此举给上市公司的声誉及其他方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王宇峰在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证据确凿、罪责难逃的情况下,为了逃脱职务侵占罪行,将其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问题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并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意图蒙蔽监管机构,并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制造阻碍。

4、2015年以来,王宇峰除在持续栽赃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外,还不断的以短信、信件、电话等方式对历任和现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审计机构的会计师进行恐吓、威胁、骚扰,使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遭受了严重破坏。

“此外,因相关不实信息的发布引起了多方关注,监管部门对华微电子展开检查和约谈,并对华微电子发出监管措施函、问询函等函件,致使华微电子疲于应对各种函复,并且使上市公司形象受损。”华微电子表示,王宇峰的上述种种行为,给华微电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公司绝不向这类不法之徒低头,绝不能让上市公司受损。

王宇峰因涉及多起刑事犯罪,已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华微电子的描述,王宇峰于2005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2006年6月至2014年10月同时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王宇峰于2014年10月辞去华微电子一切职务、同年11月辞去上海鹏盛一切职务。

王宇峰因涉及多起刑事犯罪,已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华微电子称,据了解查证,王宇峰在以上任职期间,为获取巨额不法利益,直接实施或指使员工实施侵占公司资产、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目前,吉林警方已对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向华微电子送达了《立案告知书》,王宇峰及其团伙的涉案人员,同时被上海、江西等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王宇峰等人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封冻结了王宇峰大量涉案财产、对王宇峰等人采取了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华微电子表示,针对王宇峰对上市公司和董事长夏增文采取的种种报复、中伤行为,华微电子态度明确、坚决,绝不向犯罪行为妥协,将继续揭露和举报王宇峰等人的犯罪行为。

华微电子称,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王宇峰刑事侦查的同时,公司也会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正常监管及函复工作。目前,华微电子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势头良好。未来,公司将做好经营管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双方股权纠纷已持续多年

实际上,王宇峰与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曾涛之间的股权纠纷,已经持续了多年。

在2014年11月29日前,王宇峰持有上海鹏盛24.53%股权,后者系华微电子控股股东;此外,天津华汉持股上海鹏盛56.14%股权,王庆志持有上海鹏盛19.33%股权。

2014年11月29日,王宇峰与曾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宇峰将其持有的上海鹏盛24.53%股权转让给曾涛。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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