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年办案量系统排名第一 广东证监局用"绣花功夫"擦亮监管利剑
时间:2022-01-24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内在要求。

2022年1月10日,广东高院对“康美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至此,围绕对“康美案”的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立体追责体系,正式落地。

刚刚过去的2021年,广东证监局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下足“绣花功夫”用好监管利剑,不断强化震慑效果,用多个“首例”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建机制:完善立体追责体系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也为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提供了遵循。

记者了解到,《意见》印发后,广东证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021年9月27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份由省级党委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见》的政策文件。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证券案件侦查、检察、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成立省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据了解,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广东证监局联合25家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部门,筹备成立广东省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成为首个筹办省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省份。为持续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构建刑事惩戒和民事赔偿互为补充的立体追责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执法:保持稽查高压态势

稽查执法肩负保证资本市场法律严格实施的神圣职责,是督促市场主体守法尽责,塑造市场良好生态的重要力量。

2021年,广东证监局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证监会党委工作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重点打击财务造假、恶性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更加聚焦大要案惩治。全年查办大要案15件,同比增加36%。紧盯重点领域,攻坚克难严办广州浪奇内外勾结、系统性重大财务造假案,持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

二是创新探索查办新型案件。提升执法创新能力,办理了首例新型可转债操纵案、首例证券从业人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案,以及新型误导性陈述案,及时出手遏制各类市场乱象。

三是严肃问责中介机构。落实“一案多查”要求,及时对7起案件涉案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及核查14家次,全面覆盖审计、保荐、评估、法律等主要执业领域,严格督促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四是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高效办案、办成铁案,全年办案量系统排名第一,同步提升办案效率,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严控调查时限,稽查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2021年,广东证监局稽查执法的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辖区信息披露案件倾斜,更好服务辖区市场监管,全年自主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线索18件。此外,以稽查利剑为抓手,积极配合打好上市公司“清欠解保”攻坚战,督促追回6起案件所涉公司大股东、实控人累计归还占用资金66.78亿元、解除担保4.69亿元,有效维护相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重处罚:用好用足新证券法

新证券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21年3月,广东证监局率先适用新证券法,对广东榕泰财务造假案开出罚单,成为全国首单适用新证券法处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与此同时,该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1450万元,也开创了单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类案件罚款金额超1000万元的先河,让A股“顶格罚60万”成为历史。

同年,广东证监局依据新证券法,分别对中潜股份财务造假案、广州浪奇财务造假案开出重磅罚单,相关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被罚款总额分别达1450万元。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显著加大“追首恶”力度,拉开对实控人、董监高的处罚梯度,从重对实控人处罚,并在3起案件中对4名实控人、董监高予以市场禁入,有力彰显新证券法利剑的权威和威慑力。

据了解,2021年,广东证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并购标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涉及公司5家、责任人49人,罚没款金额共计5313万元。

比较发现,无论是处罚的上市公司数量、相关责任人数量,还是罚没的款项,较2019年、2020年度有明显的提升。

坚持“零容忍”方针,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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