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精准定位于六大核心行业,对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推动创新规模化起到示范作用。上海作为科创板的主场,在打造科创中心的进程中,建议围绕核心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高上下游覆盖面,着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创新共同体,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与创新激励机制。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从规模扩张的高速增长转向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必须加快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中,注册制改革回归了资本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也是贯彻落实市场应作为资源配置决定性力量的重要体现。科创板作为注册制改革的重要试验田,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对帮助科创企业融资、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支持效果显著。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注册制改革,以及上海作为科创板主场如何与科创中心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此,我们进行研讨,给出如下对策建议:
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建议
(一)坚守科创属性定位,聚焦高质量科技创新企业,全力做好配套服务。建议通过更具优势的制度改革与创新吸引更多优质科创属性企业登陆科创板,通过吸引更多独角兽企业与优质红筹企业回归科创板提升对于公众的示范效应。建议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尤其是大型综合券商在产业与行业方面的投资研究等资源优势,更多地站在买方视角挖掘市场中的优质科创企业。建议考虑建设产业和行业专家库,可借助国内外科研院所、国家科委、科技领先企业的行业专家、咨询机构等,加强对科创资产的甄别,对市场容量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建立起以“科技论证”为前提的拟上市公司筛选评估机制。建议落实发行人进一步评估并披露其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等,压实保荐机构对科创板定位的核查把关责任,强化审核机构对科创属性“实质重于形式”的把控,充分发挥科创板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与咨询作用。
(二)把完善基础制度作为总纲,建立常态化的“宽进严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制定更明确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适时进一步完善科创板交易规则。建议明确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退出机制,可考虑通过设置组合性财务类退市指标,力求精准清除“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防止即将退市的上市公司依靠卖房、卖地、财政补贴等方式拼凑利润,通过虚增利润扭亏“保壳”。建议进一步明确行业信息披露、分阶段披露、自愿信息披露、可理解性语言披露的一般规定,合理设定关于行业信息及技术秘密的披露界限。上市公司应灵活运用“暂缓及豁免披露”规则,中介机构也应对豁免信息是否为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发表明确的专业意见。建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试点推进创新交易制度,例如“T+0”交易、放宽融券做空、差异化限售期设置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提升科创板交易流动性。
(三)加强中介机构的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中介机构专业能力与执业质量。建议中介充分利用数字资源,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提升中介机构标准化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着重加强产业研究、股权投资团队布局,并与投行团队之间做好有效分工和协同,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建议基于对中介机构分类评价评级,在科创板的审核过程中向高评级中介机构政策,提高审核的市场化程度。
(四)适当降低科创板投资门槛,提高参与投资者群体基数,引入机构投资者及中长期资金,优化参与投资者结构。建议借助数据整合分析科创板运行数据,研究投资门槛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逐步与创业板门槛一致,适当提高投资者数量,拓宽资金来源,兼顾好投资与投机的平衡点,适当提高短线投机容忍度(投资者分价值投资者和短线投机者),维持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建议鼓励境内机构投资者,引入海外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投资;引入社保、养老保险等中长期投资者,借助国家示范效应及政策引导,带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优化科创板投资者结构。
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启示与建议
(一)完成从“战略战术”到“立法改革”的跨越,破解科创中心建设中的堵点与痛点。科创板精准定位于六大核心行业,对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推动创新规模化起到示范作用。上海作为科创板的主场,在打造科创中心的进程中,建议围绕核心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高上下游覆盖面,着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创新共同体,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与创新激励机制。通过“立法”方式做好政策支持、金融服务配套,通过减税降费、产业引导、人才引进、专业补贴等政策,积极引导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硬核企业入驻科创中心,争取引入国家级科研机构的落地及孵化优质企业,以点带面地推动全链条、全环节的产业升级,打造上海市芯片、半导体、生物制药等高端科创产业集群。有效破解“诺奖得主”入驻浦东、“高峰计划”的瓶颈,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同时,建议提供更多、更广、更丰富的投教案例素材和场景,与中介机构一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上海科创中心高端产业引领的市场影响力。
(二)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通过深化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科创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