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要闻汇总|2022年01月04日
时间:2022-01-04 00:00:00来自:聚源数据字号:T  T

【国内要闻】

1.人民银行实施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2.财政部: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央行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指引》一是厘清宏观审慎政策相关概念。界定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管理工作机制等相关定义。二是阐述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宏观审慎政策目标,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尤其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顺周期累积以及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境传染,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促进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与稳定;概述了宏观审慎政策主要应对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类别及监测评估机制;划分了宏观审慎政策可包含的主要工具,制定了工具启用、校准和调整流程;明确了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机制等。三是提出宏观审慎政策实施所需的支持保障,阐释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特别是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配合。

4.央行等7部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荐股荐基、虚拟货币交易等提供网络营销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放贷、非法荐股荐基、虚拟货币交易、外汇按金交易等;不得为私募类资产管理产品、非公开发行证券等金融产品开展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

5.商务部等22部门:“十四五”统筹推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部等22部门印发《“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物联网优先覆盖城市商圈、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物流园区等,加强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数据中心等新型网络、技术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优化库存管理系统,加强自动搬运机器人、自动码垛机、感应货架等智能装备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商贸物流。

6.财政部等4部门: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7.证监会、财政部发布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使受损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承诺金办法》总体沿用了《和解金办法》的制度框架,并结合上位法和实践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变化如下:一是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表述,将“和解金”相关表述调整为“承诺金”,并删除了相关定义条款。二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对承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承诺金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投资者保护,使受损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赔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

8.上交所:将免收全部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上交所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2年度费用的通知。将免收全部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费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含)。将免收总股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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