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于当地时间26日举行紧急会议并发布声明,将新冠病毒变异株B.1.1.529列为“需要关注的变异株”,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株正以惊人的速度在非洲以及非洲以外地区传播,同时也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恐慌,欧美股市及大宗商品等全线暴跌。
从11月27日开始,先后有硕世生物、热景生物、之江生物、东方生物四家A股公司在公众号发文,称旗下新冠试剂检测相关产品可以有效检出“奥密克戎”变异株。不过从东方生物等公司的措辞来看,其所称的“有效”还未经实验室验证。
不少股民期待上述公司周一股价大涨,也有股民认为是“蹭热点”,需提防追高风险。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四家公司均未对相关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相对于新冠试剂检测公司称产品对变异株有效,新冠疫苗公司似乎显得相对谨慎,两家新冠疫苗巨头康希诺生物和科兴公司称正收集和分析变异株信息。
四家A股称可检测“奥密克戎”
11月26日,世卫组织将南非报告的一种名为B.1.1.529的超强变异株命名为Omicron(奥密克戎),并将其列为需要关注的变异株。
据相关报道,新冠“奥密克戎”变异株比“德尔塔”毒株具有更多突变,目前已知该变异株携带的突变至少有32处,更多的突变意味着新变异毒株有可能逃逸现有新冠疫苗,并且可能具有更高的传染性,这无疑会让全球防控形势更加紧张。
就在全球金融市场先跌为敬之际,11月27日硕世生物率先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已经完成目前所有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数据监测,包括Alpha(英国B.1.1.7)、Beta(南非B.1.351)、Delta(印度B.1.617.2、AY.1、AY.2、AY.3)和P.3(Theta菲律宾)、Mu(B.1.621)、B.1.640、B.1.1.529等变异株。对关键突变位点进行假病毒合成并开展实验验证的结果证实,硕世生物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针对上述变异株均不会出现脱靶和漏检,可有效保证检测特异性、准确性与灵敏度。
11月28日,又有三家公司以公众号发文的方式称对可有效检出“奥密克戎”变异株。
热景生物称,公司既有产品对新变异毒株检测依然有效。“经序列比对及生物信息学分析,该检测试剂可以检测‘奥密克戎’变异株。除此之外,Alpha变异株(B.1.1.7)、Beta变异株(B.1.351)、Gamma变异株(P.1)、Delta变异株(B.1.617.2)、Kappa变异株(B.1.617.1)、Eta变异株(B.1.525)、Lota变异株(B.1.526)、Lambda变异株(C.37)均能覆盖,不会出现脱靶和漏检。”公司称。
随后是东方生物,其在官微发出一份加盖公章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检测情况说明”。
该声明称,对于新冠病毒Omicron(奥密克戎),经大量核酸序列对比,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能够有效检出,其实验室验证实验已着手进行。此外,经生物信息学分析,公司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亦可有效检出Omicron病毒,其检测性能实验室验证实验尚在进行中,目前该试剂盒大量出口。
最后是之江生物,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已上市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是针对病毒的ORF1ab、N、E三个靶基因进行特征性识别检测,与目前流行的变异株(包括但不限于Alpha、Beta、Gamma、Delta、Kappa、Eta、Iota、Lambda以及Omicron等)均进行了生物信息分析和对比验证,结果证实:之江生物已上市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不会出现脱靶和漏检的情况。
股价要飞?
有网友提醒“千万别追高”
在全球一片恐慌情绪笼罩下,上述公司释放的相关消息无疑算得上重磅利好,不少股民期待周一股价大涨。
在东方生物股吧,不少网友留言“连跌数月,该起飞了吗”、“明天一字板”“明天涨停?”等。但也有网友认为是“蹭热点”,“千万别追高”。
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东方生物所称的“有效检出”只是通过核酸序列对比预测得出,而暂未完成实验室验证,其余几家公司情况也类似。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生物多位上市前重要股东正在进行“清仓式减持”。
2021年9月8日东方生物公告,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4.49万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2%。而上述持股为上述三个股东的全部持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1年2月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因新冠检测产品信披不准确
东方生物及董秘曾被监管警示
去年3月20日至8月10日,东方生物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从55元附近涨至280元附近,涨幅超过4倍,原因正是新冠疫情爆发,市场对公司新冠检测相关产品预期较高。
不过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系列检测试剂产品的信息披露上,却存在信息不实的情况,具体涉及相关产品在欧盟注册备案和销售情况。
2020年2月24日,公司同一天发出两份关于近期开发的三款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系列检测试剂产品的公告,却存在信息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为此,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处罚,东方生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