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方违约!*ST银亿重整或将自动终止,"白马骑士"承诺投资款只兑现60%!
时间:2021-10-04 00:00:00来自:券商中国字号:T  T

“A股重镇”宁波,从来不缺故事!这个国庆长假,围绕着“银亿系”命运,再次成为当地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

“银亿系”掌门人熊续强,曾是宁波“首富”,掌控着*ST银亿(000981下称“银亿股份”)、康强电子(002119)、河化股份(000953)三家A股公司。但是,热衷资本运作的“银亿系”,于2019年爆发债务危机,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银亿集团进行重整。

2021年9月30日,是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银亿股份债权人委员会约定的特殊日子。但是,梓禾瑾芯还是爽约了。

梓禾瑾芯这次爽约后果可能十分严重,根据协议,或将自动终止重整。

32亿元投资款只兑现6成

证券时报·e公司独家从债权人单位获悉,梓禾瑾芯曾于2021年7月3日向银亿股份债委会以及管理人发送了一份《关于银亿股份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融资及申请延长重整协议履行期限的报告》,申请将《重组投资协议》履行期限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并申请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根据记者手中掌握的这份《补充协议》,梓禾瑾芯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一次性向管理人账户支付17亿元,如9月30日未全部支付完毕,视为严重违约。

上述补充协议,梓禾瑾芯及其控股合伙人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盖了公章。同时,银亿股份债委会还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同意将梓禾瑾芯基于《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不过,在约定的最后期限内,身为重整投资人的梓禾瑾芯,却没有如数兑现。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2021年9月29日,银亿股份管理人收到梓禾瑾芯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为4亿元。与期初约定的一次性支付17亿元差额较大。

据悉,截至2021年9月29日,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9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但是,尚剩余投资款人民币13亿元未支付。

换而言之,在银亿股份重整过程中,投资人梓禾瑾芯承诺的32亿元投资款,在约定的期限内,至今只兑现了6成。

重整投资协议自动终止

约定的期限没有兑现,梓禾瑾芯的违约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

对于银亿股份的重组计划,资本市场可谓相当“买账”。2020年6月,在宁波中院未正式受理银亿股份重整申请前,银亿股份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一度逼近1元面值退市红线。但是,自宁波中院受理银亿股份重整申请后,该公司的犹如重获新生,股价走势出现明显变化。

特别是今年7月,梓禾瑾芯签署《补充协议》后,投资者似乎对梓禾瑾芯履约充满期待。二级市场显示,自今年8月以来,银亿股份的股价区间内最大涨幅超过60%。特别是临近9月30日大限前,公司股价一度出现三涨停。

然而,投资者的期待,梓禾瑾芯的约定,最终还是没有兑现。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若2021年9月30日未全部支付完毕,梓禾瑾芯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动终止,梓禾瑾芯对此无异议。

同时,《补充协议》还约定,如2021年9月30日前,因梓禾瑾芯未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导致《重整投资人协议》及《补充协议》被终止履行,梓禾瑾芯同意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足额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梓禾瑾芯控股合伙人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以其对梓禾瑾芯7亿元实缴出资优先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7亿元全部作为违约金、新遴选重整投资人投资款与梓禾瑾芯投资款之间差额(如有)补足)。

此前,银亿股份曾公告指出,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已不是首次违约

实际上,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围绕着重整计划中投资款的支付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违约了。

回溯银亿股份重整历程,2020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银亿股份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随后,公司临时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转为正式管理人(简称“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

2020年12月11日,银亿股份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一期投资款为8亿元(含履约保证金1.53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24亿元。

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7日即2020年12月21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一期投资款8亿元,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24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累计支付至少15亿元的投资款。

但是,至202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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