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开市”即将满一年,转板上市落地进入倒计时。
转板上市即将落地实施
中国证监会日前表示,2019年10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证监会持续推动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精选层,并针对性引入转板上市、公开发行、连续竞价等机制,切实提升市场活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业内人士指出,精选层特有的转板上市制度更是为挂牌企业提供了直接上市的渠道,意图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融资和成长。
今年2月26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新三板公司向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细则。同一天,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监管指引》,规范申请转板上市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及股票停复牌等行为。
根据转板上市办法,申请转板的公司,应当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条件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转板公司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不存在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开源证券研报指出,新三板精选层于2020年7月27日开市交易,按照“申请转板上市应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要求,到2021年7月27日,首批32家精选层企业挂牌将满1年,届时相关企业将具备转板上市的基础条件。
随着转板上市申请日期临近,各项细则逐一出台。7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规范新三板个股转沪深交易所上市进程,转板实操路径进一步明晰。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诸海滨指出,对于转板公司而言,《转登记细则》提供了合法合规的转板流程以供参考;对于投资者而言,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打通了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证券账户联系;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转板流程的进一步明晰对构建多层次市场间互联互通的桥梁、使多层次市场成为有机整体、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着长远意义。
7月16日,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精选层运行即将满一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转板上市制度即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目前,各项配套制度已陆续发布。符合条件的精选层企业将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中介机构核查后,有序启动转板上市准备工作。
转板上市与IPO的不同
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一年后,符合转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具备了转至A股上市,与普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的IPO方式不同,转板上市没有发行新股的程序,直接向沪、深交易所提交转板申请。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来说,通过精选层挂牌后转板上市更为便捷、时间更快。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诸海滨在研报中指出,过去新三板企业只能摘牌后再谋求沪深交易所上市,转板制度的推行给予了精选层企业独特的上升渠道,打破新三板与沪深两市壁垒,提高了整体效率。
诸海滨认为,历史数据显示新三板个股“退市+IPO”能取得较高超额收益,主要是新三板期间低估值属性和“特精专新”业绩驱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案例上可以从西部超导、海容冷链、捷昌驱动、国联股份等案例分析具体看出。但由于IPO排队,三类股东清理、限售股解禁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率吸引力较数据偏弱;随着新三板转板路径正式打通,这一情况或将获得改变。在他看来,精选层与沪深市场转板上市路径已打通,目前亟待第一批示范公司。
对于在新三板买入股票的投资者来说,相比企业IPO方式,投资精选层股票在转板后不需要限售一年是极大的好消息。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转板上市规定,只对控股股东、高管及有限售规定的股东所持股份作出了限售要求,在新三板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投资者作出限售要求。而通过IPO方式在A股上市的,投资者在新三板买入的股票也须作为原始股限售一年。
所持精选层股票转板后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也受到新三板投资者的关注。投行人士表示,关于税收目前还没相关规定出台,这不属于交易所解决的问题,需要看与税务局的协调。多名投资了成功A股IPO上市企业的新三板投资者表示,所持在新三板买入的股份卖出时,盈利需要缴纳个税。
转板潜力股受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精选层股票转板上市后,流动性得到提升,更有利于股东投资者的退出,精选层企业普遍有转板上市的“梦想”。多家精选层公司高管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积极关注转板政策进展,如果公司有相关计划会公告披露。
开源证券研报指出,按照目前转板上市办法,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需要相应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现行的上市市值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并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同时要求申请转板公司股东人数不低于1000人,且规定在申报前60个交易日有1000万股最低成交量。根据测算,截至6月29日,满足以上要求的精选层企业至少超过25家,而随着近期新三板交投逐步升温,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公司满足条件,进入转板备选名单。
根据转板办法,精选层公司申请转板科创板、创业板应符合以下条件:
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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