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在科创板网下发行价格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过,近日,6家机构投资者因为在网下询价中违规而吃到了上交所开出的首张“罚单”。7月9日,因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存两大违规问题,6家网下报价机构投资者遭上交所监管警示。这是上交所首次对IPO网下报价出现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分析人士认为,机构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网下询价中要自觉遵守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坚守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底线,充分发挥专业的价格发现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合理报价,促进市场机制有效发挥,切实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
科创板IPO网下询价首次开罚单
记者从上交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发行承销工作、督促网下投资者加强询价行为合规管理,近期,上交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网下询价合规情况专项现场检查工作。通过对大量网下报价明细数据进行分析排查,上交所对于在一段时间内报价一致性较高的网下报价机构开展了询价合规情况专项现场检查。
从上交所公布的检查情况看,部分报价机构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报价结果缺少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善等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与相关行业规范的行为。其中,部分机构询价相关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不明晰,报价评估、决策及复核等内控程序存在缺失,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信设备进行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部分机构报价内部研究不充分,定价模型不完备,定价过程存在依据不足、凭借主观经验判断等情况,未能体现出在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定价结果存在随意性。
根据检查结果,上交所对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赫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要求相关机构及时规范整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与行业规范要求,切实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定价能力。
机构投资者应客观审慎参与网下询价
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之后,市场化询价使新股定价也趋于市场化,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命运”。2020年,科创板就有上市公司因为机构投资者“地板价”的报价而险些发行失败的案例。2020年9月,科创板上市公司上纬新材在网下询价过程中,有超过400家询价机构的报价范围集中在2.49元-4.96元之间,其中399家全部按2.49元报价,差一分钱就将导致IPO失败。这起案例也引发了市场对机构“抱团压价”的争议。
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科创板网下打新过程中机构可以随意修改报价,对其修改报价的次数并没有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客观上,如果短期内多家机构集中修改报价,无形中也容易引发对机构“抱团压价”的质疑。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为了剔除掉不合理的高价,当前定价机制为剔除10%高报价量。机构压低报价,也是为了不被剔除出局,存在合理性。
早在2019年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进一步规范对承销商、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相关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了纠正机构频繁修改报价的行为,2020年10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主要是为了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程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打击资本市场违规行为力度加大
科创板设立以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询价机制,促进市场在发行价格形成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与此同时,部分机构在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承担客观审慎报价主体责任方面依然存在主观漠视,对注册制背景下行业专业性和职业性的认知还不够到位。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交所已经建立了面向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对报价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对行为异常的机构进行不定期约谈、调研,强化监管要求;二是对报价明细数据进行定期分析、排查,对报价一致性较高的投资者或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投资者,开展约见谈话或现场检查,规范报价行为;三是加强与中证协监管协作,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违规行为依法从严监管。
“上交所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看中国证券业协会如何处理。”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监管警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不过,市场人士表示,尽管只是监管警示的决定,但它可以视为之前管理层对资本市场违规行为零容忍表态的延续,其背后传递出的意义更应值得思考,彰显出监管层对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信心。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将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上交所表示,将研究优化有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等参与主体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处理科创板发行承销环节违规行为,引导构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