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一方面既要做大经济的蛋糕,同时也做好二次的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和效率齐头并进。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2020年,我国率先从疫情冲击造成的全球经济下行中恢复,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国家。
如今,我们踏上了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面对这一目标,应该如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形势,中国应该如何发力新的发展格局?广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这些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余淼杰进行了专访。
中国脱贫取得巨大成就
《21世纪》:上世纪末中国实现总体小康后,从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您如何看待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余淼杰:在上世纪末中国实现总体小康后,到今天我们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的过程再一次体现出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才能够实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确保每个政策能够有效地执行下去,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持久地把党中央的政策强有力地推行下去,实现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形式。
具体而言,中国经济的脱贫路径是渐减的一条线。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困率在不断降低,而非像其他国家,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贫困率就不再下降。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对脱贫的作用对象和贡献是不同的,但都呈现为正面的影响。1978年以前,我国的减贫成就主要体现为以教育、卫生和人均预期寿命改善为主要标志的非收入性贫困的极大缓解,1978年之前的减贫工作为后续大规模的收入性贫困减少奠定了基础。1978年以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国家有能力进行更大规模的转移支付,从而进一步推动脱贫事业的发展。
数据显示,1978年到2000年,我国的贫困率从97.5%下降到49.8%。2005年贫困率下降到30.2%,2010年贫困率下降到12.7%。2020年,更是实现了全面脱贫,脱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21世纪》:这背后的制度优势和经验启示有哪些?
余淼杰:我国的脱贫经验可以从四个阶段进行分析。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5年,政策主要表现为农业发展驱动的减贫模式,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市场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来实现脱贫,这一阶段,我国贫困人口从2.5亿降低到1.25亿。第二个阶段是从1986年到2000年,政策主要关注地区脱贫,通过农业的工业化以及城镇化来实现脱贫。第三个阶段是国家主导的发展农村经济的脱贫模式。第四个阶段是2012年以来推广的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具有以下5点重要特征:第一,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机制,从而能够克服条条块块的行政壁垒,保证政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通过整合政府资源,克服行政系统内部的摩擦,将资源迅速地转向最需要的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第二,建立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识别登记系统。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甄别贫困户的标准,确保能够覆盖到每一位贫困户。第三,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扶贫手段,以确保扶贫效果的精准施策,避免扶贫资源使用的偏离和错配。第四,创新扶贫方式。第五,对贫困退出引入了严格的第三方独立评估,监督保障脱贫攻坚战政策的有效性和顺利实施。
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做好二次分配
《21世纪》: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如何理解“实质性进展”这一要求?
余淼杰: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这个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一个重点就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这个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的70多年里,我们主要的工作是实现把经济蛋糕做大。目前我们已经成为全球的第二大经济体,同时在一定的水平程度上实现了公平的问题,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在逐步缩小,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这也就是我们工作发力的重点。
工作发力的重点体现在两个,一个是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相对还是比较明显,城市的平均收入是乡镇的2.92倍,这些年来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脱贫攻坚上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并且开始推行乡村振兴。那么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的差距呢?
第一,必须通过加工贸易的梯度转移来实现。即沿海省沿海城市的加工贸易,特别是资本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