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数据风控、助贷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随着互联网贷款新规、中小银行本地化等一系列监管要求出台,很多城农商行找上门来谈判合作,他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虽然银行核心风控不允许外包,但中小银行对数据风控需求切实存在,也缺乏金融科技方面的能力。”一位数据风控机构负责人表示,近期中小银行对互联网展业需求上升,业务量增加。
今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互联网贷款新规),强化合作机构集中度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目前,我国实行“政府+市场”征信模式,在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两家个人征信机构外,还存在上千家数据风控公司,通过联合贷款、助贷、提供数据等模式与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银行合作从事线上贷款。这些数据风控公司并未持牌,下一步何去何从仍属未知数。
春天来了还是洗牌将至?
监管对商业银行、网络小贷等互联网贷款“降杠杆”,联合贷款模式市场空间被压缩,但“助贷”反而获得短期增长机遇,唯长期发展路径不明。
“中小银行受异地经营限制,正在开始考虑回归本地业务,和数据机构联合运营线上贷款等产品,包括联合设计产品、联合获客、联合风控、共同管理等。”一位数据风控公司负责人表示。
自2019年以来,数据公司除因违规爬虫问题被查,还受到一系列监管新规的约束,并影响联合贷款、助贷等商业模式。包括: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单笔联合贷款中的网络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放贷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把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的统称“合作机构”,合作范围涉及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其中,数据风控领域合作包括联合贷款、助贷、提供风控信息等多种模式。
一般而言,蚂蚁、腾讯、百度、京东、美团、小米等大型互联网公司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多采用联合贷款模式(互联网公司出资比例一般为1%),互联网公司提供导流、风控等;360金融、乐信、拍拍贷等多以助贷模式与商业银行合作,助贷平台不参与出资,提供导流、风控初筛,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一些数据公司仅向银行提供风控数据,不参与导流等。一位国有大行分行信贷审批人士表示,大行目前对普惠贷款的风控包括有基于规则的白名单制度、数据风控模型。由于银行核心风控不能外包,该行接入数据弥补银行自身信贷数据不足,例如接入工商数据防范假国企风险,接入某企业征信机构的银税直联数据从事税贷业务。这些企业征信公司实际上是数据提供商,主要从事数据清洗、整理等工作,不会涉及风控模型部分。
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曾分析,通常所说的助贷机构都只是帮助银行获客以及帮助客户准备申请资料,规模较小而且主要是区域性经营,不掌握流量入口也没有数据风控能力。而蚂蚁集团的助贷和联合贷款的区别只是蚂蚁集团出资与否,贷款的获客、信评、定价以及贷后跟踪等环节主要掌握在蚂蚁集团手中。
按监管规定,银行需自行掌握风控核心环节,但实际上,中小银行大多既缺乏线上流量、又无力掌握数据风控技术,逐渐沦为作为纯粹的互联网贷款资金通道。金融科技正面临严监管趋势。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以“信用信息服务、信用服务、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修复”等名义对外提供征信功能服务,适用本办法。此前,有市场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市场非持牌机构会有一些限制,但是还会存在实际落地的博弈,因为消费金融实际上有需求,征信局对于风控和数据机构的监管也在探索。另有市场非持牌机构负责人认为,如果按照上述办法,非持牌机构的业务空间极小,现有风控服务将难以开展。
上述数据风控公司负责人坦言,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中,数据字段给到银行部分很少,银行无法凭此做出风控模型;银行品牌也缺乏露出,客户无感知,协议也约定银行不能主动营销客户,银行实际上沦为资金方。在新的监管政策下,联合贷款乃至数据公司必然收缩业务,而银行的风控需求仍在。短期内,助贷机构满足新的监管规定后,仍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他认为,互联网平台具有数据垄断地位,通过客户和数据垄断以科技之名行信贷之实质,而又不承担信用风险,这是监管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一旦风险失控将会立刻外溢至金融机构。
如何监管数据风控?
绝大多数数据公司并未持牌,而持牌是未来的监管方向。对于市场上存在的逾千家从事助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