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财政部2月8日消息,财政部近日就《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35条内容。第1条至第6条,明确了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基本定义、监管职权等内容。第7条至第15条,明确了从事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和人员的执业原则、行为规范、信息录入等内容。第16条至第24条,明确了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基本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第25条至第31条,明确了监督检查、违规处理、行政救济、监管责任等内容。第32条至第35条,明确了外资安全审查、参照执行、实施细则、施行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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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们起草了《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uangbin@mof.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监督评价局(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10-61965427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