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省首单落地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后,广西省也公开了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细节。
12月21日,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行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的具体方案“出炉”。文件显示,此次专项债券共分为三期发行,将有合计118亿元用于支持21家中小行补充资本,均计划于本月25日发行。
目前,已有广东、浙江、山西等省份相继发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计划。从细节来看,目前专项债注资银行的路径有两条。广东、浙江、山西选择通过间接入股为银行注资,而广西此次则选择可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银行资本,这也是该资本补充工具首次出现公众视野。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对广西省此次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鲜有听闻,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有永续债和优先股。“在当前中小行普遍资本承压的情况下,可转股协议存款这一方式或许可以带来更高的注资效率。”有业内人士说。
“广西版”地方专项债注资银行方案公开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的信息来看,该省2020年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分三期发行,计划发行面值总额共计118亿元,将有21家中小银行获得“补血”。
具体来看,专项债一期发行规模达75亿元,资金将用于广西自治区内7个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专项债二期发行规模为18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广西省内6家中小银行其他一级资本;专项债三期将计划发行25亿元,将有省内8家中小银行获得注资。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一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二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三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此次广西省专项债募资主要投向农信金融机构。其中,有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获发行额度共计66亿元;5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发行额度共30.5亿元;5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发行额度共计10.5亿元;此外,还有3家城商行获发行额度合计11亿元。
发行文件显示,三期债券均为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在兑付安排上,三期专项债略有不同:一期专项债存续期第8至10年,每年要按照发行规模的33.3%偿还本金;二期专项债存续期第7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5%偿还本金;三期专项债则是存续期第6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
披露信息显示,此次三期专项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为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专项债注资银行路径现有两条
实际上,除广西外,浙江、山西、广东已“出炉”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相关文件,发行规模、兑付方式以及资金投向等细节信息均公布于众。
从已公布的方案来看,各地专项债在补充路径上有异同点。例如,广东省、浙江省均由地方国资平台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此外,广东省将通过专项债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农信机构,浙江省、山西省则是将资金用于注资城商行。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省首次出现了可转股协议存款的资本补充工具。文件显示,此次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均由广西省各市、县财政局向用款银行通过可转股协议存款补充用款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券期限与可转股协议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0年;同时,补充资本为其他一级资本。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广西省此次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之前鲜少听闻,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有永续债和优先股。
“在现在这个情况下,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可以实时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业内人士分析道,相较于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可转股协议存款能够极大提高为中小银行注资的效率,“间接入股比较复杂,程序也比较繁琐,到时候资金的使用可能也有很多条件限制。”
同时,用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转股之后可由其他一级资本转变为核心一级资本。有业内人士提到,如果将来出现极端情况,这种方式也能够避免银行破产需要面临的一些清算难题,当前情况来看利大于弊,“用协议存款进入效率更高。以后转股,银行再进行破产清算的话,就是自有资本,不存在清偿顺序的问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种工具的创设使用也有待商榷,存款与债券监管标准也有所不同,“人民银行会不会专门出相关的条例推动这个工具的使用,比如准备金的上缴情况等等都还需要更多讨论。”其坦言。
此外,四川省日前公开的《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也透露其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行的计划,为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该省政府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14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不过目前,四川省还未有明确的资金投向以及注资细节公开。
目前,除部分地方政府公开相应文件外,已有内蒙古乌海银行、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及内蒙古银行公开了拟申请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的相关信息。另外,广东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支持中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