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密集布局!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空前,数字经济与公民权益的平衡是关键
时间:2020-12-14 00:00:00来自:券商中国字号:T  T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发声。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演讲时,再次强调金融数据安全问题。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也在6月份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的创新首先要高度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包括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把数据安全作为发展金融科技的一个底线和红线。

事实上,中国已于今年在个人信息保护的顶层设计方面迈出了一大步。5月份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就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市场期待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先后于7月、10月进入了征求意见阶段。

郭树清在前述讲话中表示,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条例,构建更加有效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一些科技公司利用市场优势,过度采集、使用企业和个人数据,甚至盗卖数据。这些行为没有得到用户充分授权,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

可以与之相互印证的是,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政策在今年密集出台或紧急提上议事日程,与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收官阶段的整体步调一致。

顶层设计密集布局

进入2020年之后,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各方面的工作齐头并进,各项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密集出台,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也即将迎来标准落地。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设在今年加速,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漏洞正在弥补。

券商中国记者通过梳理2020年以来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领域的政策发现,在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则层面,有近18例文件相继出台。从文件发布主体来看,全国人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均有参与。

在立法层面,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同时也界定个人信息的定义以及处理的原则和条件等条例。

10月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首度公开,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落实以及健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明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均在征求意见阶段。

地方政府层面也有推进相关政策落地。例如,在拥有腾讯、华为等一批本土数据企业的深圳,就于7月15日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首次提出“数据权”这一概念。目前,国内对数据权存在立法空白,该条例就指出,数据权是一种与传统民法中物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同的新型权利,它具有财产权、人格权和国家主权属性。

另一方面,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于今年7月启动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并于12月1日印发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对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极大限制了APP私自收集用户大量信息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监会7月12日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风险数据进行了定义,同时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数据安全管理的策略与标准,保障借款人风险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的风险。

当谈到如何看待立法监管逐渐落地时,一位不愿具名的从业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对数字经济的“一刀切”肯定也不是监管希望看到的,所以监管也需要在实践中慢慢找到数据带来的商业价值和保护公民权益之间的平衡点。

与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步调一致

正如郭树清所言,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而现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金融科技到了走向规范化的节点。

“今年监管层面密集出台了一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政策,这其实与国内整个Fintech行业,或者说是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的步调是一致的。”日本第三方支付机构Netstars的CTO陈斌表示。

2014年以来,以P2P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两类模式为首的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据银保监会统计,高峰时期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郭树清还指出,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有的机构甚至给缺乏还款能力的学生过度放贷。

但在银保监会宣布“在运营P2P网贷机构数量归零”,以及蚂蚁集团上市踩下“急刹车”后,业内已然意识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彻底告别野蛮生长时期,而在这一行业走向规范的同时,其所依赖的数据信息也不出意外地迎来监管的热切关注。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基础正是个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大量信息。”陈斌认为,“因为互联网公司掌握大量个人信息,能够以此判断用户的借贷能力和偿还能力,这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基础。”

据陈斌介绍,在互联网金融兴起以前,国内引进美国FICO的评分机制,也就是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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