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51只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0-11-18 16:20:03来自:字号:T  T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51只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51只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与估值方法等。各基金基金合同均已明确约定基金可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且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作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修订将自2020年11月18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基金范围

基金主代码 基金产品名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产品名称

000805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2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3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39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69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90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773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718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43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411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8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026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7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52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17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345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96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877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76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414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70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054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318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13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8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057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1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002618 中银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3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4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14 中银颐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5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50 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274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16 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77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48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7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61 中银宝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81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34 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27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30 中银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35 中银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966 中银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2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80 中银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9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02 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0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在基金合同的“前言”章节增加: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对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

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以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将“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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