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亦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旨在促进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将为打造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重要支撑。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长期从事公司治理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改革。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李维安表示,当前公司治理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上市公司而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资本市场存量改革探索了可行路径,为各上市公司提供了治理转型的宝贵窗口期。我国上市公司应当以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公司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主动强化公司经济型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公司治理转型和创新,增强绿色治理能力,为迎接注册制的全面推行以及资本市场更大范围的开放做好准备。此外,需要找准公司治理改革深化路径的新方向,不仅是亡羊补牢般的“零敲碎打”,更是基于实践和趋势的“通盘考虑”,推动我国公司治理完善由事件推动进入以“规则引领”为主的新阶段。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
需把握公司治理的新趋势
证券时报记者:今年是中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您如何评价中国资本市场30年来的发展成果?
李维安: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逐步健全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公司治理的发展史。当前我国推行的一系列治理改革政策,包括注册制的推行、新《证券法》的颁布等,都是搭建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过程。正是由于构建了这种以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为平台的资本市场,我国A股市场目前有约4000家上市公司,市场总规模突破70万亿元,2019年A股总市值在我国GDP中的占比约60%。考虑到我国公司在港股和美股等全球资本市场进行上市的情况,2019年全球范围内我国上市公司总市值占GDP比重约为89%。
证券时报记者: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呈现哪些变化趋势,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有待完善之处?
李维安:截至今年,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已连续18年发布被誉为上市公司治理状况“晴雨表”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对上市公司治理动态进行跟踪研究。从评价结果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总体上不断提高,2003年为49.62,此后除金融危机的2009年经历短暂回调外逐年上升,但近年来连续几年公司治理改善幅度趋于降低。我们把这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改进放缓的现象称为公司治理提升的“天花板效应”,这是当前上市公司行政经济型治理模式下公司治理的摇摆性所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公司治理不同维度发展不均衡。公司治理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特定治理维度不足可能成为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的“短板”。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表现较好,而在经理层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上表现较为滞后。2019年经理层治理在六大治理维度中处于较低水平,说明经理层期权、股权等激励机制改革滞后,已成为改善公司治理、释放公司活力的瓶颈;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下降,主要是监管处罚、债务和债权纠纷以及知识产权诉讼数量增加,导致利益相关者协调程度降低。
第二,公司治理结构性指标趋同化特征明显,有效性提升不足。公司治理评价结果显示,在一些公司治理规模结构指标方面,上市公司中出现一定趋同现象,而在部分公司治理有效性指标上则提升不足。
以监事会治理评价为例。在公司治理的维度中,监事会治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上市公司监事会规模以及职工监事设置上多数仅符合《公司法》的强制合规底线要求。此外,2015年~2019年,监事会胜任能力年均提升幅度仅为0.048,远低于监事会运行(1.476)以及监事会治理年均提升幅度(0.312)。
第三,治理创新和发展需求与治理制度供给矛盾突出。近年来,伴随技术进步和环境破坏而来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迫切,要求现有公司更新治理框架。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得分下降较多,表现在许多上市公司环境保护还停留在口号或者宣传层面,环保信息披露也较为笼统,存在专门的绿色环保支出的公司较少,环保人员、环保制度、环保部门等长效的环保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因此,当前尚需要制定一套适合中国上市公司现阶段发展特征的绿色治理制度体系,推动绿色治理、促进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注册制下,
公司治理的“三个转变”
证券时报记者: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注册制带来了哪些变化?上市公司应如何适应这种变化?
李维安:围绕注册制的推出,将有针对上市、定价、退市、监管、基础制度等方面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我认为,从核准制到注册制,非但不是公司治理标准的降低,反而是公司治理标准的提升,或者说,是“公司治理2.0版”的出台,是从行政型治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