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势涨停!这只地产股获保险巨头加持,大股东承诺10年业绩,还需银保监会审批?
时间:2020-09-10 00:00:00来自:券商中国字号:T  T

许久未见险资如此大手笔!

9月9日晚,阳光城公告,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嘉闻通过协议转让13.53%的股权,受让者泰康人寿、泰康养老分别受让8.53%、5%股权。加之同为泰康保险集团成员的泰康资产此前通过资管产品持有0.07%的股权、以及泰康人寿持有的0.006%股权。泰康系3家公司合计持股达到13.61%,一举成为阳光城第三大股东。

本次转让股价为每股6.09元,合计转让价款为33.78亿元。

同时,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还与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洁、及林腾蛟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了公司治理安排、未来业绩承诺及管理层激励等内容。控股股东承诺前5年(即2020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每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前5年累积归母净利润数不低于340.59亿元,并承诺了一直到2029年的业绩。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9月9日市场普跌环境下,阳光城实现了逆势涨停,收报于7.43元。

泰康为何大手笔受让阳光城股权?地产股对大险资有何吸引力?

33.78亿一举成第三大股东,为求稳定分红

根据阳光城9月9日晚公告,泰康人寿、泰康养老合计受让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嘉闻所持的13.53%股份(约5.55亿股),其中泰康人寿受让8.53%股份(约3.50亿股)、泰康养老受让5.00%股份(约2.05亿股)。

本次股份转让方式为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6.09元/股(含税),总的转让价款为33.78亿元(含税)。

转让后,泰康系的泰康人寿、泰康养老、泰康资产(通过保险资管产品)合计持股比例13.61%,将成为阳光城第三大股东。

公告显示,泰康系本次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海嘉闻持有的阳光城股份,主要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潜力,以获得上市公司稳定的股息分红,分享长期价值投资收益。

目前,泰康系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康系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上市公司长期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贡献自己的力量,以达成并实现与上市公司长期共同发展的战略愿景与长远目标。

而转让股权的上海嘉闻,除了这一协议转让外,9月9日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约410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1.00%,转让和减持完成后,持股比例从17.08%降至2.55%。上海嘉闻本次转让股权,主要为满足自身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

泰康目前持股超过5%的上市公司并不多,只有港股的和美医疗和A股的保利地产、招商公路3家,和美医疗与其大健康产业密切相关,后两者都有长期稳定分红共性。数据显示,最近一年招商公路、保利地产的股息率在4%、5%附近,相较之下,阳光城的股息率较低,不到3%。

获得2名董事席位,还有未来10年业绩承诺作保

在泰康与阳光城第二大股东签订股权交易协议后,还与阳光城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等签订了合作协议,就公司治理安排、未来业绩承诺及管理层激励等方面进行约定。

阳光城公告称,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支持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协助上市公司引入优质股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上,待泰康和上海嘉闻交易的股份过户后,在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批准后,泰康有望获得阳光城的2名董事席位,占上市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1/6。

未来分红上,标的股份过户后,阳光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涉及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业绩承诺及补偿上,阳光集团作为阳光城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以2019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下称“归母净利润”)40.2亿元为基础,公司归母净利润应满足以下要求:前5年(即2020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每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前5年累积归母净利润数不低于340.59亿元(即,为达到前5年累积归母净利润数公司归母净利润平均年增长率应高于18.13%);

2025年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101.72亿元、2026年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111.90亿元、2027年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123.08亿元、2028年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129.24亿元、2029年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135.70亿元;

业绩承诺期的前5年(即2020年至2024年)内,以2019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如出现任一会计年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低于15%,则阳光集团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当期期末承诺归母净利润数-当期期末归母净利润数);

截至2024年底,如前5年累积实际归母净利润小于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即340.59亿元),则阳光集团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的后5年(即2025年至2029年)内,如出现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归母净利润小于承诺归母净利润,则阳光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若触发业绩承诺未达成而现金补偿的情形,阳光集团应在上市公司相应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足额支付现金补偿金额。若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合并持股低于9%,上述业绩承诺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并及时披露。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