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电、报警、封门!又一家A股子公司彻底失控了
时间:2020-08-21 00:00:00来自:中国基金报字号:T  T

*ST围海与公司股东、控股子公司创始人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最新公告显示,*ST围海已失去对持股近90%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的实质性控制,新任董、监事无法进入上海千年履职,公司也无法知晓上海千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千年创始人、前董事长仲成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也是*ST围海的股东。不久前,双方公然在减持计划公告中披露出巨大矛盾,仲成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怒怼:对围海股份现任董事会目无法纪丧失耐心。

*ST围海对上海千年失去控制

8月20日晚间,*ST围海发布公告称,现经公司审慎判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失去控制。

对于判定子公司失控的理由,*ST围海表示,新任董、监事无法进入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履职,且上海千年拒绝提供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知晓上海千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原因,且公司现任董监高持续采取措施希望实现管控无果。

就上海千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言,公告称,5月至今,上海千年一直未能提供4-6月份的财务报表。围海股份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曾多次与上海千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人进行沟通,对方均回避提供财务报表,并口头表示需要“领导”批准才能提供。

对此,围海股份多次向上海千年及其时任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发出催告函,告知围海股份中报披露在即,要求提供上海千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明细。但上海千年拒收函件,不予回复,不予提供相关材料。

8月20日,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上海千年失控的报告,并判定失去对上海千年的实质性控制。

2017年,*ST围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千年投资、仲成荣等持有的千年设计88.22975%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续公司又收购了部分小股东的股权,目前合计持有上海千年89.45975%的股权。

*ST围海称,鉴于公司已失去对上海千年的实际控制,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千年将不作为围海股份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经*ST围海管理层预估,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年股权可以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资产具有价值并予以管理,后续公司将依法进行资产处置来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采取封门、断电、员工放假、报警等

阻止新任董、监事成员履职

公告披露的细节显示,为阻止新任董、监事成员进入上海千年履职,上海千年相关人员采取了一系列“非常规”操作。

早在5月6日,*ST围海向上海千年董事会发出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然而上海千年董事会拒绝了这一要求。公司再次向上海千年监事会发出会议通知后,上海千年监事会发布会议通知,拟于7月19日在上海千年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月16日,*ST围海收到上海千年监事会的通知。通知称收到董事候选人《告知函》,以“提案真实性存疑,为避免会议召开时存在争议从而导致现场失控”为由,决定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7月25日举行。

对此,*ST围海表示坚决反对,并发函要求:上海千年监事会撤回延期通知,按原定通知时间召开股东大会,否则围海股份将以股东身份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然而,上海千年监事会未在规定时间内撤回延期通知,且未给公司任何回复,其行为已构成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8月3日,上海千年召开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包括改选董事会、监事会、修订《章程》等议案。

次日上午,新任董、监事成员到达上海千年的总部大楼准备进行工作的交接,但因上海千年相关人员拒绝露面,并采取封门、断电、员工放假、报警等一系列恶劣措施,阻止新任董、监事成员进入上海千年经营场所履职。

子公司创始人怒怼:

对*ST围海现任董事会目无法纪丧失耐心

事实上,在*ST围海此次公告对上海千年失去控制前,双方的矛盾已经有所曝光,甚至公开“互怼”。

一个多月前的7月17日,*ST围海发布股东减持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的《告知函》,三名股东拟分别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0.63%和0.33%的股份,减持的三方系一致行动人。

对于减持原因,三名减持股东称:“因围海股份在现任董事会的领导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2017年8月24日签署并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一揽子协议中约定的付款、限售股解禁等义务,毫无商业诚信和契约精神,严重漠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相关股东已对围海股份发展丧失信心,对现任董事会目无法纪丧失耐心。”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减持的仲成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既是*ST围海股东,又正是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的创始人,仲成荣还曾长期担任上海千年董事长。另外,仲成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ST围海收购上海千年时换股所得。

对于上述指控,*ST围海当然拒不接受。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告知函》中所述的“减持原因”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严重诽谤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言论,其行为涉嫌侵害名誉权。

对此,*ST围海在减持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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