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份中央重量级文件定调资本市场!
5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方面,《意见》用99个字对资本市场进行了定调:
“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
可见的是,上述表述中的几项工作,一直都处于“进行时”,证监会此前提出的改革方向也与之一脉相承。
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监会党委在当年12月24日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发文介绍了落实这一新时代要求的工作方向。
2019年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等。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将如何推进?目前落地进度如何?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意见》定调的四大要点,以及相关改革的最新进展。
要点一:推动注册制改革
2019年7月22日,随着科创板的正式开市,中国资本市场终于迎来了注册制的试点。对于拥有三十年历史的A股市场来说,这无疑是值得载入史册的一座里程碑。而从实践效果来看,科创板运行平稳有效,这种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要义的市场化发行机制,取得了市场各方的认可。
在这一增量改革顺利落地的基础上,存量改革也随之展开。
证监会在2020年系统工作会议中指出,要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全力抓好重大改革攻坚。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努力办好科创板,支持和鼓励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平稳推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2020年4月27日,证监会和深交所相继发布了多项创业板改革方案,目前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对存量市场发展理念、监管思路、审核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既要把握好新旧制度衔接,在“无感”中推进市场改革,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又要让包括800多家上市公司、超过4500万投资者在内的各参与主体在改革中“有感”,持续增强改革获得感。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月5日的公开讲话中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总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分步实施,尤其需要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们已经在科创板试点了增量的注册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正在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下一步还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分阶段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深交所表示,将从四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守好定位,坚持优增量、稳存量,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严惩造假,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纪律和秩序,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稳定预期,发挥引导合力,回应市场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共同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防范风险,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严守安全运行底线,对操作风险零容忍,确保创业板改革行稳致远。
要点二:完善退市制度
“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是证监会12项改革方向之一。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一方面,上市公司基于实现发展战略、维护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以及成本效益法则等方面的考虑,认为不再需要继续维持上市地位,或者继续维持上市地位不再有利于公司发展,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交易。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公开交易股票的总体质量与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规则要求交投不活跃、股权分布不合理、市值过低而不再适合公开交易的股票终止交易,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法强制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
进一步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有利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惩戒重大违法行为,引导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8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从三方面健全退市制度。
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