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停复牌制度出炉 强化券商督导职责
时间:2020-04-25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新三板市场停复牌制度出炉

强化券商督导职责

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及配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并相应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中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规则昨日起实施。

一是完善停复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业务监管。完善“申请+审查”的停复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对停复牌申请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同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二是细化停复牌要求,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停复牌行为。压缩停牌时长,重大事项首次停牌时长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延期后累计不超过20个交易日;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停牌时长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后累计停牌时长不超过2个月,同时优化重组复牌管理机制,取消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后的停牌窗口期,实现披露即复牌,重点解决“停时长”。三是优化业务流程,防控停复牌操作风险。四是明确督导职责,引导主办券商归位尽责。规定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所有的停复牌申请、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事前审查,挂牌公司拒不配合进行事前审查的,主办券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揭示公告。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新旧规则的平稳衔接,全国股转公司对《停复牌细则》实施前的停牌适用情况做出妥善安排。一是规定对已申请重大事项停牌或申请延期复牌的,可以按照已获批的停牌期限继续停牌;二是规定对已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停牌期限及延期复牌事宜适用原《重组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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