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
基金主代码0091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3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2020年3月17日
赎回起始日2020年3月1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0年3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0年3月17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如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则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5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该基金份额余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D)赎回费率
0≤D<7天1.5%
D≥7天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