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农地转性的信贷经济
时间:2020-03-13 00:00:00来自:国泰君安字号:T  T

本报告导读: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财产性收入基本仅限于农用地经营权流转,而在新土地管理法下,则可来自于农用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这是激活信贷的有效措施。

摘要: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自2018年13届7次会议开始(详见我们2018年12月23日点评),土地管理法即开始修订,最大的变化就是对于农用地和宅基地在退出方面的修订,一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提高政府土地收储来源,降低收储成本。在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十二次会议通过之后,新版《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也就标志着以政府反哺农民收入增加的时代正式拉开序幕。

放弃土地的“农民”已经实现了城镇化,因此,核心并非单纯城镇化,而是促进消费经济。城镇化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且包含户籍人口城镇化。若促进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亦或宅基地退出都将带动农民落户城镇。然而,该项政策并不能带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直接提升,这些放弃土地的“农民”大多已经成为了市民,因此,该政策并非单纯城镇化,还有通过征地补偿提高对应居民消费能力。

本次审批权下放,且对部分发达省份有额外下放,将加快消费拉动经济的过程。本次《决定》,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级,目的是将前述政府投放补偿进行加速。考虑到政府征用转性后的建设用地,最终会通过出让的方式向市场投放,因此,这要求政府具备征用补偿的支付能力、且市场具备承接新增土地的能力。从《决定》中还能得知,本次审批权下放当中,包括北京、上海在内8个省市获得了额外的永久基本农地审批权,该8个省市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表明中央对拉动农民消费的决心。

最终,将以企业拿地、政府补偿农民的方式得以完成闭环,信贷和经济双升。单靠政府补偿,不能够完成土地的经济价值,也即在土地上创造GDP,只有再出让交给企业,才能够完成闭环。从最终结果上看,直接影响是农民消费得以提升,更深层次的则是企业信贷扩张和经济上行。我们在此前深度报告中,将这种土地收储和出让方式理解为土地的长效机制建设,对市场将带来深刻变革。推荐万科A、保利地产、中国金茂、招商蛇口、龙湖集团,受益华润置地、中国海外发展,以及刚刚进行融资的企业包括大悦城、华夏幸福、中南建设、蓝光发展、融创中国,受益旭辉控股集团、中骏集团控股等。

风险提示:政府重新放开前融、再走土地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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