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2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2月24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A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166902
166903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1)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民生增利”。
(2)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A类份额进行申购、赎回,C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赎回。
(3)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3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11日生效。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五个封闭期为2019年2月22日至2020年2月21日。本基金第五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0年2月21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20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6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自2020年3月21日起进入本基金的第六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即确保每一开放期至少达到5个工作日(如发生上述情形时开放期已达到五个工作日,则本基金将在上述情形消失继续开放以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含申购费),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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