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时间:2018-03-21 00:00:00来自:经济参考报字号:T  T

A股一些上市公司长期“一毛不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而不分红一直饱受投资者诟病。这一问题已经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并成为今年稽查执法的重点。

日前,证监会通报了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和工作部署,其中提到今年查办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重点将包括严重违背现金分红制度规则,长期具备分红条件而不分红且涉嫌违法违规的“铁公鸡”案件。

据了解,针对个别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行为,证监会2017年已经采取了多方面监管举措:一是分两批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部分公司进行监管约谈。二是结合严格“高送转”等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选取了2016年送转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其中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是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监管。

证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监管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对有能力分红而长期没有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两会上,上市公司分红的问题也得到了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刘新华建议,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他建议,增加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制度,同时建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与分红挂钩的机制,以确保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是和分红机制相联系相挂钩的。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则表示,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要求,从制度上、法律上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除了加大中介机构的责任外,还要敦促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分红机制,只要达到条件,就要求必须分红,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这一过程中,一批长期坚持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逐渐显现。以美的集团为例,从2013年整体上市至今,该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超过191亿元,且执行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40%。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保持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并落实到公司董事会通过的长期股东回报规划中。目前公司的股东回报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未来公司也将探索多样化的股东回报方式,包括增加股票股利,或依据市场环境,探讨股份回购等方式,最大程度实现对投资者的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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