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支持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储能产业获支持(附股)
时间:2021-07-30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网讯,2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此外,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华创证券指出,面向未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模式将实现多能互补,储能行业空间将逐步打开。相关公司有宁德时代、阳光电源、南都电源;其他公司有派能科技、锦浪科技。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