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启动。据证监会介绍,改革将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红筹结构等企业上市;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对增量投资者进行风险相匹配的适当性要求;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华创证券指出,注册制将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为现阶段无法盈利但是成长性良好,处于“风口”的高科技公司带来机遇。推行注册制还将疏通IPO“堰塞湖”,使壳资源贬值,加速A股两极分化,市场成交逐渐向龙头集中。
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将有效提升创业板IPO规模,疏通创新企业股权融资渠道,钱江水利、大众公用、紫江企业、电广传媒等国内创投企业以及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IPO储备充足的龙头券商有望持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