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业务监管办法新修订五大内容
时间:2015-12-24 00:00:00来自:金融时报字号:T  T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机制,中国保监会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好地规范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内部职能和监管要求,放管结合。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依据《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运作及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晰业务职能划分,新增第五章“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监测与处置”,建立健全保监会和保障基金公司的联动机制;二是细化对保障基金公司的业务监管要求,如增加对不符合《办法》的监管措施、明确备案资料和信息报送要求等;三是简政放权,对保障基金公司日常业务监管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如保障基金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任免等;四是适度调整保险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比例,并根据债券市场情况,适度调整投资品种的范围,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的最新分类标准,修改保险保障基金存放银行条件。

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依据《办法》继续加强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监管,切实维护被保险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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