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社会关注的青岛中医“假药”案,近日被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发前,侯元祥曾在当地号脉问诊。
因为自制销售“抗癌1号”等中药制剂,今年67岁的侯元祥此前被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00万元。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女儿,以及前女婿和外甥。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初,侯元祥及其女儿侯静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和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山东潍坊、淄博、青岛等地号脉问诊,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抗癌1号”“抗癌2号”以及“野生心脑汤”等中药制剂,销售金额1436万余元。
侯元祥一家四口,一审被处罚金共2900万元。
一审宣判后,侯元祥等人提出上诉。2023年8月30日,青岛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这起生产、销售假药案,系由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案的“抗癌1号”等中药制剂认定为假药。这一认定是此案定性的关键,也成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曾作出“补充说明”:四种涉案产品无药品注册证号、无医疗机构制剂备案、无药品生产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国家药品标准等,被告人却宣称治疗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销售给病人治病;涉案产品属于“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关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相关条款,认定涉案产品为假药。
冒充“教授”“主任”,自制销售抗癌等“假药”出售
侯元祥是山东临沂市沂水县人,曾在当地小学、中学任教,2003年起停薪留职,先后跟随多名老中医学习传统医学。
《中医传承协议书》显示,侯元祥曾师从老中医学习传统医学。
据侯元祥归案后供述,1972年左右,他从“二姥爷”那里知道了一个治疗肿瘤的配方,“这个方子有5种药”。学习研究中医后,他在该“方子”的基础上增加香菇、灵芝、虫草等材料,尝试增加效果。“这个药方就算是我自创的。”侯元祥供称,他从2012年前后开始卖其配制的抗癌中药,“我一直想推广这个药方卖药挣钱。”
而在一审阶段时,侯元祥的辩称有所不同:2019年他才从中医老师那里获得“秘方”,此后才开始熬制。
工商信息显示,2019年,侯元祥联合其他四名股东,成立山东潍州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其前女婿付松杰。侯元祥的女儿侯静,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函授),2018年在青岛市黄岛区成立颐养康综合门诊部。
一审判决书(部分)
2022年1月,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查处侯静等人在黄岛区某公寓非法行医、制售“三无”药品的案件。
此案移送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侦查后,侯静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此后,侯元祥及其妻子肖培瑧、儿子侯雷、前女婿付松杰、外甥李帅,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8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侯元祥、侯静、侯雷、肖培臻、付松杰的刑事责任;而被告人李帅被指控的罪名,则是诈骗罪和窝藏罪。
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侯元祥、侯静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的情况下,通过在网络上投放侯元祥虚假个人简历,在山东潍坊市、淄博市、青岛市黄岛区等地号脉问诊、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
2022年2月,侯元祥等人销售的“抗癌1号”“抗癌2号”和“野生心脑汤”等中药,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相关审计显示,自2011年5月至2022年1月,侯元祥等人销售涉案假药的金额为14363355.28元。
一审法院还查明,在生产、销售涉案假药的过程中,侯元祥对外称“侯教授”,负责提供配方、诊疗癌症疾病、销售药品;他的女儿侯静负责诊疗癌症以外的疾病,并销售侯元祥的“抗癌药品”和“野生心脑汤”,购进中草药、熬制中药药剂。
法院查明,侯元祥的儿子侯雷在后台冒充负责拿药、退药的医生“李主任”,对外用快递邮寄药品,并对接沂源瑞康医院的销售情况;侯元祥的妻子肖培臻负责收款及帮忙寄送药品快递;侯元祥的前女婿付松杰,2020年协助侯静熬制中药并收取部分销售款项,该时间段假药销售额为236万余元。
包括一家四口的六人被判刑,总罚金近三千万
案发后,侯静第一个被警方带走,侯元祥、侯雷等人被网上追逃。
黄岛区法院查明,被告人李帅曾为侯元祥、侯雷提供通信工具及住处,期间还谎称其有关系可为大舅侯元祥等人洗脱罪名,向侯雷等人索要“找关系”的办事费用,侯雷、付松杰分别送给李帅现金50万元、20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供了约50名被害人(患者)的书面陈述及转账明细,证明患者曾从侯元祥、侯静等人处购买“抗癌1号”“抗癌2号”等药品。
被告人侯元祥辩解称,指控罪名不成立,其生产销售的药系“药食同源”,“这些药小孩都可以喝”;女儿侯静、儿子侯雷是给自己打工,“他们无罪”。黄岛区法院认为侯元祥的上述辩解意见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