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成为此次集中整治的“风暴眼”。
特别是医药购销环节因“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问题而广受诟病。医药反腐工作启动后,国内各地医院都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要求医务人员对于学术会议、专家讲座、患者教育等产生的费用要“合规透明”,杜绝参与一切“为企业背书”、“为产品站台”、“为营销服务”的相关活动。
受此影响,8月初国内有不少医学类学术会议或论坛被迫延期或暂停。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在公开发布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中表示,“我们注意到媒体反映一些学术会议在医药领域反腐的形势下,宣布暂停、延期,但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学术会议正常进行、未受影响。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随着国家层面明确表态支持规范的学术会议开展,目前各种医学类会议或活动的热度又重新升温。据公开信息披露,近日,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等行业权威机构主办的学术会议公布了最新时间。例如,由中国药学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药学会承办的2023年中国药学大会,将于2023年9月8~10日在南京召开;由中华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主办,重庆市医学会、重庆市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承办的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年会-2023(第二十四次全国呼吸病学学术会议)定于2023年9月13~17日在重庆市召开;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三次全国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学术会议定于2023年9月7~10日在上海市召开。
对此,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医药圈紧张情绪有所缓解。对此,有券商医药行业分析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上个月不少临床专家对于哪些学术活动可以参加,哪些不能参加尚不明确,大多数专家的心态都是小心谨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医药企业也因担忧“学术探讨”涉嫌违规违法,不敢轻易邀请专家参与,这也使得不少原本已定的会议无奈被暂停或延期甚至取消,这一现象需要被打破。毕竟,高质量的学术会议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医生对于疾病诊治新知识、新技术的更新是离不开正常学术活动交流的。学术会议是医药企业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的重要手段。医药反腐有助于行业回归到良性发展的轨道,有助于医药企业规范推广,促使行业进步。不过在此过程中也需要严控学术会议的中间环节,杜绝不合规的现象出现。”上述分析师说。
规范开展学术会议对于医疗学术会议的规范化问题,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表示,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在谈及学术会议可能会产生的违规问题时,北京大健康法商团队负责人邓勇教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药企通过学术会议对医疗机构进行“学术营销”的方式大致分为支付会议期间旅游费用和以赞助为名义直接支付财物两种,它所带来的危害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加重企业经营成本,导致研发成本压缩;另一方面,提高药品价格成本,导致患者负担加重。
学术营销费用一直是药企重要开支项目。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医药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5至2017年仅有12家企业连续三年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2018年被调查的77家药企,总销售费用高达2400亿元,其中大多为会议费、业务宣传费、学术推广费等。
而从最近“终止”IPO进程的汉王药业招股书中也可见一斑。招股书披露,汉王药业市场开发费用的主要构成是推广会议费,2020年至2022年占比均在8成左右,推广会议费根据会议规模将推广会议分为区域推广会和科室会。
招股书中明确,从平均参与人次和平均花费看,其区域推广会场均人次在36至43人/场,场均费用为7.67~9.49万元/场,科室会场均人次在13至14人/场,场均费用在0.93~1.22万元/场。同行业公司区域会议场均人次在37至99人/场,场均费用在4.61~24.92万元/场,科室会场均人次在13至34人/场,场均费用在0.67~6.68万元/场。
对此,邓勇进一步指出,高昂的销售费用被计算为药品成本,推动药品价格上涨;而被列入医保的药品,其上涨的费用绝大部分由国家负担,国家财政压力因此增加;最终,这种压力又被转嫁到患者身上,以致“自付费用是患者不坚持服药的一个关键驱动因素,并与不良的健康结果和更高的医疗成本有关”,高药价会使得无法承担的患者选择更换处方或者拒绝服药。
但这也并非意味着需要推翻所有学术会议,相反,而是需要加强医疗学术会议的规范化,需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有从事相关学术活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而政府和医院有为医生提供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