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药监局获悉,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以来,海南省药品进口通关顺畅。截至今年8月2日,共备案进口药品315单,进口药品品种58个,进口药品货值金额约5043万美元。与《规定》未落地前相比,进口药品通关量月均增长39%,药品货值月均增长35%。
根据《规定》,部分药品在海南省药品进口口岸进口时,无须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海关在办理报关验放手续时,无须核验进口药品通关单。企业在单一窗口提交通关备案,由政务中心办理人员审核备案内容及药品注册证正本,用时1个工作日,备案通过后,企业即可在货物到港口后向海关报关申请操作,办理流程顺畅。
《规定》的实施一方面优化了通关便利措施,另一方面也对进口药品的企业及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了进口药品风险管理,有效保证进口药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同时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水平、开创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药品进口企业申报进口药品备案和通关将更加便捷,药品进口的时效将进一步缩短。
记者了解到,为加速落实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促进药品进口通关便利化,该局通过系列宣传对立法工作进行及时解读;召开药品进口便利化政策实施座谈会,与进口药品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针对性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对于个别企业需要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凭证的诉求,督促口岸局协助提供,并指导口岸局通过提前沟通、预约申报等方式,为进口药品企业备案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提升进口药品通关备案效能,以最优服务便利企业,让人民群众共享进口药品领域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