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增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