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发布30日消息,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称“总预案”)和《浙江省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子预案)。总预案增设风险评估环节,强调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预警和响应,政府层面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层面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类信息及时分析研判,以此识别事件背景、流行病学特征、流行强度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据以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子预案侧重对国内外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发展情况开展专题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