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发布30日消息,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从11月30日起,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将中选药品采购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珠海市执行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包括55种、79个品规,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平均降价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