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9月30日下午,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全面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试点探索步伐,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