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又公示了一份重要的文件《关于部分原挂网产品撤网公示的通知》,此次对抗药癌药目录调整将32个生产企业的51个抗癌药的进行撤网处理,目的很简单粗暴,就是为了将抗癌药的价格控制下去,对于不降价的企业直接撤网处理,对于现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医院主导的市场情况来说,这样干完全没问题,似乎就是在说“谁怕谁”一样,然后等到你的降价申请提交上去后,再从新把你放回网上,例如同样是昨日广西省公示的《关于恢复部分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网上交易资格的通知》一样。
对于上诉情况,个人认为效果显著是绝对的,面临医院销售渠道的失去,降价处理或许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如此单方面强制性降价带来的降价比例不大,还会来企业愤愤的心里,不是长久的办法,广西,山东,黑龙江多地实施,却也不是企业省市效仿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