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6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青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据了解,17种抗癌药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纳入青海省医保乙类药品报销范围,按特殊用药进行管理,加上之前已纳入的40种特殊药品,目前全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特殊药品共计57种。
针对青海省药品用药量少、配送成本高的实际,青海省与山西、甘肃等14个省区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共议价成功47个产品,平均降幅达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