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副省级城市进行带量采购,涉及31个指定规格的采购品种。
业内人士表示,以价换量、带量采购在药品品质确定的背景下,有利于药价下降。一方面真正实现“招采合一”,消除医院的“二次议价”空间,避免企业“二次公关”带来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该11地用药市场价格确定后,对其他地区具有参考作用,将进一步降低其他地区的用药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