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支付]4家支付公司收罚单,银生宝被罚没1756万元
时间:2023-12-18 17:27:33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18日北京专电》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辖内4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开出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2150万元(人民币.下同),银生宝、盛付通、通联支付、安付宝4家支付机构被罚,其中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没1756.1万元。

银生宝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1.9万元并处以罚款1454.2万元,合计罚没超1756万元。同时,时任银生宝副总裁黄某贺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7.25万元。从金额来看,银生宝也是本次被罚最重的支付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银生宝成立于2006年5月,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生宝2021年12月在进行支付牌照第二次续展时,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被人民银行中止了续展申请审查,目前结果仍然未知。除了面临大额罚单外,银生宝涉及多条被执行信息。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信息,仅在今年下半年,银生宝就已被执行了12次。

*盛付通被处罚100万元,通联支付被处罚200万元,安付宝被处罚390万元*

与银生宝同期被罚的是盛付通,该支付机构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时任盛付通副总裁何某则被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

另外两期罚单信息显示,通联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时任通联支付首席顾问、执行总裁熊某森需对违法行为负责,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安付宝因违反帐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16万元并处罚款390万元。时任安付宝总经理余某冬需对其中多项违法行为负责,被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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