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出现,打乱了许多AI相关的部署。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曾说‘太阳照常升起’,但是在数字化人工智能时代,第二天太阳是否照常升起却成为一个问题。”中国人?大学法学院副院?、法学院数字法学实验室主任张龑说道。
教育是最直接受到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影响的领域之一。ChatGPT既可能促进传统的法学知识储存性教育理念和方法改进,产生积极影响;也可能催生诸如AI代写法学论文、考试、作业等现象,在学术规范与伦理方面产生巨大冲击。
日前,由中国人?大学法学院-法学虚拟教研室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ChatGPT与法学教育改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上,专家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学教育及科研中的应用展开了交流和讨论。“在这样的时代,法学教育向何处去,老师在课堂上教什么,怎么给学生布置作业?考核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如何判断法科学生受到了良好法学教育和训练?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中国人?大学党委常委、副校?,教授,法学院法学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王轶在开幕词中指出。
ChatGPT势不可挡包容性学术规范成选择你用ChatGPT或类似的人工智能应用写过论文吗?
在华南师范大学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副院?、教授柴少明发布的调查问卷中,78.8%的受访大学生填了“是”。
面对ChatGPT在科研场景中的应用及其带来的学术不端?险,多位专家表示,“一刀切”式地禁止ChatGPT等生成式AI在学术科研领域的应用并不可行。
一方面,ChatGPT的强大功能和惊艳表现使其应用于各行各业成为了必然趋势。另一方面,禁止新技术的应用也与科研精神南辕北辙。
“科研的意义在于解决问题、服务社会、推动进步,如果禁止新技术在科研场所的应用,会带来抑制进步的效果,与科研精神相悖。”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讲师王玎在与谈环节指出。
因此,相比“禁不禁止”,“如何规范”可能是个更加关键的问题。
“现有治理方案受到传统人机对抗理念影响,以技术检测为主要手段,容易规避,存在?险,且观念较为落后。未来的治理方案应该采取人机协作的理念,将AI视为协作者。”浙江大学光华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刘绍宇表示。
中国人?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宇则整理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科研场所中的不同应用情景,提出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包容性学术规范框架。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是多方面的,包括阅读和解析文献、传授方法和技巧、挖掘信息、提供思路、解答问题、生成模拟数据、生成和解释代码、指导翻译、文字创作等等。”苏宇总结道。
面对多种应用场景,苏宇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思路。在他看来,相关工具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当AIGC的观点作为文章主要观点时,作者需要在该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变动和革新,整体上和利用其他人类观点进行学术研究的规范约束水平一致。当AIGC的观点是文章的次要观点时,该观点的使用不受限制。除了基本原则,苏宇还列明了八种具体的例外规则,包括润色文字、生成引注、调整格式、生成数据等等AI发挥辅助性功能等场景,为使用ChatGPT进行规范的学术写作提供明确指引。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颜昕则指出,要注重算法上的前置学术规范限定,通过全流程审计替代事后查重,强化过程性考察。
王玎则建议按照科研价值划分不同场景,确定对AI技术的约束程度。“科研价值,分为人的价值和成果的价值。人的价值,指培养人才,看研究生、博士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科研水平;成果的价值,则在于作出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王玎认为,在这种理念下,学位论文等检验“人的价值”的学术场景,应当对AI技术进行严格限制,可以在创新层面作出必要牺牲;而其他科研场景,对AI技术的约束则可以相应放宽。
谈到具体的规范方法,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国际交流计划引进人才博士后徐玉隽指出,可以借助生成文本的相应技术对相关应用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测。百度公司法务部高级研究员李帅则认为,部分学术创作,如果属于重复脑力劳动,那么使用机器智能辅助,是应当受到鼓励的;在内容检测方面,对AI内容进行标记可取的,但歧视AI辅助创作并不可取。
AIGC赋能法学教育培养法律思维是关键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对法学教育和法学职业人才的培养,带来怎样的冲击和转机,也是与会专家热议的主题。
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改革与政治建设研究院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薛刚凌看来,传统以知识积累为主的教育方式是否需要改革,在法学教育领域应该专注于哪些技能教育和训练,哪些技能可以被人工智能代替等,都是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过去,教育更多关注学生如何解决问题,现在更关注学生是否会提问。”安可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南师范大学博士许慧妍指出。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原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也认为,ChatGPT出现后,教育应侧重于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思辨性思维,而不是一般的知识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