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0日专讯》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指网站平台应当按照依法依约、分级分类、限时办结的原则,快速准确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并列出多项应重点、及时受理的举报类别,以及举报方所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规范》提出,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包括: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其中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包括以舆论监督名义进行敲诈勒索;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发布企业负面报道评论;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
其他方面的信息包括:在名称、头像、简介等网络帐号名称信息中,违规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非法镜像企业官方网站、App,或冒用盗用企业官方网站、APP备案注册信息或其他显著要素特徵;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夸大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歪曲企业或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诋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