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收紧人脸识别监管:非必要应改用其他技术方案
时间:2023-08-08 18:11:08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8日北京专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徵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徵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徵识别技术方案。

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

*新规:人脸识别不应是唯一出入场所方法*

新规拟明确,旅馆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及其他可能侵害他人隐私的场所不得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

内地不少屋苑(小区)都加装了人脸识别门禁设施,以加强安全管理,不过规定指,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不得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作为出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唯一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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