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已至,万物荣华。本周(7.17-7.23)合规领域亦有新动态。
在数字经济与平台监管方面,北京出台《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首个以公共数据专区为抓手来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城市;“饿了么”平台(全网)一届一次职代会(扩大)会议召开,会议现场审议通过了外卖行业首份全网集体合同;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全国首次提及“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
在知识产权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数据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等问题做出回应,提出推动地方数据知产先行先试,提升知产质押融资普惠度。
在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方面,工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网络安全产业和金融服务融合创新;上海市消保委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国家铁路局起草《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障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目光转向海外,挪威数据保护机构向Meta发出禁令,暂时禁止违规的个性化广告投放;Meta宣布将推出开源大型语言模型Llama2,可免费用于研究和商业用途;苹果和亚马逊因“品牌门控”等垄断协议在西班牙遭1.9亿欧元反垄断罚款;联合国安理会首次就人工智能问题举行会议,中方提出关于人工智能治理的五条原则;亚马逊、谷歌、Meta、微软和OpenAI等7家美国人工智能技术企业作出自愿承诺以应对人工智能风险。
数字经济与平台监管北京拟规范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分类建设三种公共数据专区,对专区授权运营管理机制、工作流程、运营单位管理要求、数据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和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鼓励公共数据专区探索市场自主定价模式。这是北京去年针对推进数据专区建设发文后的又一管理办法。北京也成为全国首个以公共数据专区为抓手来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城市。
南财点评:对于专区建设运营单位的遴选,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利好能识别应用场景具有经济价值的企业。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应加快启动配套细则的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
外卖行业首份全网集体合同落地近日,“饿了么”平台(全网)一届一次职代会(扩大)会议召开,会议现场审议通过了全网集体合同及3个全网专项集体合同、全网职工代表大会(扩大)会议实施办法。此次通过的集体合同便将适用于在“饿了么”平台注册、通过平台接受客户订单并根据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餐品递送至指定地点的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破了劳动关系限制。合同对外卖送餐员群体最为关注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的问题作出了回应,直击骑手工作痛点。这标志着全国网约送餐行业首个全网职代会(扩大)会议、首份全网集体合同落地,超过300万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有了更进一步的保障。
南财点评:2021年12月,《工会法》修订,为打破劳动关系限制,与时俱进吸纳各种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提供了依据,扫清了此前存在的观念障碍。《工会法》的修订已为新就业形态的‘全网通’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标志着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系权利主体范围的相对分离。该集体合同突破了地理限制,适应了数字时代下平台经济中这种灵活的新型劳动形态。以这一集体合同为界,平台用工体系规范化将进入新发展阶段。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布《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7月21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9章55条,涉及数据权益、数据流通、跨境流动、数据安全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条例》中有诸多新举措值得注意,包括鼓励广州市企业将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规范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数据资源会计信息披露,提出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广州模式”,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来统一负责本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运营机构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商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数据服务等。
近年来,深圳、上海、四川等多地为综合性数据立法积极探索。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作出关键指引。
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先试先行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及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其中,针对数据知识产权,其表示要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初步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