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商务部联合科技部发文,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提出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研发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文件显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各地要主动了解本地区外资研发中心融资需求及经营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依法共享有关信息,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银企对接」。
文件又称,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此外,要加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完善侵权诉讼程序,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