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保险警惕四大"花式陷阱"
时间:2021-11-11 17:02:32来自:南京日报字号:T  T

近期,《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行业热议话题,让不少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着实吃了一惊。记者采访了解到,网购保险产品存在不少花式“陷阱”。对此,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理性辨别,谨慎“避雷”。

“首月仅1元”涉嫌过度营销、引诱消费

记者注意到,《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首月仅1元”“免费送保障”……部分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引诱消费等问题。再加上一些消费者对保险了解不充分,广告引流转化的模式极易产生误解,从而引发消费投诉纠纷。

比如,一些互联网销售平台设有“免费领取”页面,以“免费”为噱头,用“再不领就没了,真的不要钱”“仅限当日免费领取,领完为止”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实则诱导消费者购买收费的保险产品。

对此,北京银保监局发出上述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销售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

揭秘网购保险花式“陷阱”

记者随后采访了解到,类似的互联网保险购买隐患,在南京也存在。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保险产品要谨防花式“陷阱”。

陷阱一:“吸睛”产品?涉嫌误导消费!

由于专业水平和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保险机构或保险业务员为追求销售量,会推出所谓“吸睛”产品。此类产品往往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陷阱二:“搭售”保险?涉嫌侵害知情权!

在网上订机票、火车票,稍不注意,就可能同时投保网页搭售的意外险、延误险。事实上,这种通过预订页面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且未列明承保主体或代销主体,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关重要信息的行为,已经涉嫌侵害用户和投保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陷阱三:“隐藏”健康告知?引发消费纠纷!

不同的保险产品,对被保险人会设置一定的“门槛”限制。在互联网渠道,个别产品会为了促销量而将健康告知、免责等条款设置在不显眼的位置,由此可能造成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遭遇纠纷或拒赔的情况,从而引发纠纷。

陷阱四:“高额回报”?涉嫌非法集资!

有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投保。这些行为往往涉嫌非法集资,由此给被骗“入局”的投保人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省保协支招如何“避雷”

其实,早在2020年6月,银保监会就印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通知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提出了针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的全流程溯源,并且要求该记录可被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查验。通知还明确,销售页面应对保险产品进行充分说明,披露信息准确、完整,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由投保人自主确认已阅读后,进入投保流程,确保投保行为是消费者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应设置单独页面向投保人展示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等重要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作为消费者,在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该如何避开这些花式陷阱呢?对此,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大型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络销售渠道,但网上还是会出现个别假冒销售平台。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找正规投保渠道。

此外,投保之前,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的相关条款,了解该保险的承保范围,按需投保。对于自己不了解的条款,要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或者网站客服,不可贸然购进。同时,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时,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因为这是保险公司用来决定投保人是否能承保的重要依据。

完成在线投保后,投保人要及时检查电子保单,确定电子保单上的信息是否准确,保险条款上的内容是否与自己先前了解的一致,以免后期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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