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2日报道,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知对供餐企业监督管理、食堂日常管理、生活饮用水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其中提出,在食品采购方面,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同时,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