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医疗服务调价大提速,地方医保有意愿和能力吗?
时间:2023-12-18 17:27:13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近日,备受业内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各地政策频出。

“湖南省发文调整292个项目”“宜宾市通知调整250项,调增211项、调减39项”“云南省拟调整523项的征求意见稿已公示结束”……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的消息频出不穷。

2022年,国家医保局曾下发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手册》,用于指导苏州、唐山、厦门、赣州、佛山等5市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如今,这份文件也多被用于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的参考。

据《健闻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2月1日,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级层面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300余项。

尽管这还远远比不上北京市在2019年一次性调整的6600余项,但相比多年难动的“僵局”,这个数字已经颇为惊人。不少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也已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大潮似有显现。

实际上,在国家医保局成立5年之际,各地医保部门医疗服务项目调价频频的行为,像是完成了阶段性历史任务,进入了改革的新阶段——医保目录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加强基金使用监管等“腾笼”举措的成果到了该发挥作用的时候。

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有着不小的挑战。各地不仅需要应对复杂的项目价格标准,还要把握CPI窗口期,防范医保资金承压甚至穿底,如何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前所未有的医疗服务调价潮

最近一两年来,全国各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逐步加速、动作频频。

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思路,标志着新一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全面启动。

去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更是明确提出“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的同时,也充满了明显的“催促”意味。

据《健闻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1日,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950项,调整(包括修订、停用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4326项。

不少地区大量调整多年未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量惊人,尤以西部地区居多。

例如,广西一口气调整了786项,1-11月累计调整855项;四川、青海、新疆等地的价格项目调整数量也都达到了四五百项。

考虑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关键,仍在于地方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这种行为看起来颇有些“临时抱佛脚”的意味。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通过实行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合理控费”的历史任务已经初见成效,全国腾出了5000多亿元的资金,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供了可行的空间。

但如果具体来看,相比北上广等医保筹资能力强、年年富有盈余的地区来讲,不少中西部地区的医保基金仍处于“紧张”状态。

虽然国谈(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简称“国谈”)与集采(集中采购,简称“集采”)等政策是在“腾笼”,但对于筹资能力不强的地区来讲,“腾笼”只能暂时改善窘迫的资金紧张局面。“腾笼”以后,地方医保部门或许更希望先缓一缓,保持一段时间医保资金的平稳运行。这或许也是一些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迟迟不肯启动,今年却突然大范围调整的原因之一。

不少省份调价举措不少,一些地市也在大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以台州市为例,12月7日公开发布了《2023年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拟调整项目数达459项,远远超过浙江省级层面今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数量。

相比惊人的项目调整数字,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份方案的细节——调增项目94项,而调降项目则有365项。这一增一降的项目数量对比,似乎并不符合期待中的“增多降少”。

关键还要看调价幅度,本次365项调降项目的平均调价幅度仅-7.51%,而94项调增项目的平均调价幅度却达到了24.75%。

从项目类型来看,调增与调降项目占比最多的都是“手术治疗类”,调增项目中手术治疗类占到77%,调降项目中则占到了90%。更为明显的是,调增的手术治疗类项目,多为“切除术”“矫正术”等需要体现医疗人员本身专业技术能力的项目,而调降的手术治疗类项目多是“修复术”“植入术”“置换术”等涉及需要使用医疗器械的项目。

这样的调价策略,或许正是“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导向的实证,也是对“有升有降”这一调价原则的展示。

纵观近年来的全国省级与市级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工作,有一个显著特征是国家医保局的权力更加集中。

不仅是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批权从地方已收至中央,由耗材集采引发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国家医保局也开始舞起指挥棒。

例如,各地种植牙集采推进的同时,国家医保局发文《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应于2022年11月底前发文规范调整本地区口腔种植价格项目”。

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都已经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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