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广大农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全面普及,中医药服务全面覆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二、提升攻坚任务
(一)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根据人口、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在县(市、区)城区之外,每个县(市、区)选择不超过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扩大单体规模,健全临床科室设置,配齐诊断治疗设备,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具备全专结合、医防结合、中西医结合、医养结合、安疗结合服务功能。通过验收的,省财政给予每所500万元奖励性补助。
(二)薄弱乡镇卫生院补短达标。三年内市县两级政府支持1000所薄弱乡镇卫生院(含县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完成标准化改造,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1.2张床位核定规模,按规定标准核定建筑面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75种常见病、多发病。加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
(三)打造“五个100”实践样板。通过资金引导、技术支援,五年内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打造100个全专结合实践样板、100个医防结合实践样板、100个中西医结合实践样板、100个医养结合实践样板、100个安疗结合实践样板。通过验收的,财政部门通过统筹部门预算和相关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四)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到2025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基本标准以上,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20种常见病、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卫生室。常住人口少、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的相邻行政村可合建中心村卫生室,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应当保留固定服务场所。
(五)加快医学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远程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全覆盖。推动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应用医学(含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助力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健康管理,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改革攻坚任务
(一)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强化县域内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共建共享共管机制,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械、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统筹使用。加强县域医共体监管考核,引导人才、技术和常见病患者下沉,更好发挥乡村医疗服务功能。
(二)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围绕床位规模、医疗装备、诊疗科目、药物目录、医保支付等方面,梳理调整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全科、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外科、妇产科等临床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允许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备案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允许具备人员资质和设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登记相应诊疗科目,并将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采取县域内建立医疗风险基金或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强化医疗风险防范。
(三)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规定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项目、药品配备使用条件。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至70%左右。完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