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9日上海专电》上海市环境局日前发布《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参与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场景建设,提供碳普惠减排量、碳普惠碳积分的消纳渠道,拓展碳普惠碳信用的用途。《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所谓碳普惠,是指针对上海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绿色出行、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减碳行为,基于上海市公布的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运用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市场交易等方式,推动建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正向激励机制。
碳普惠帐户是各市场参与主体在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开立的帐户,分为机构帐户和个人帐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开立机构帐户,个人可以开立个人帐户,用于减排量、碳积分或者碳信用管理。
《办法》提出,仅个人持有的场景减排量可以转换为碳积分,依据场景减排量与碳积分转换规则进行转换。关于碳积分使用,个人可以在碳积分商城、减排场景申请主体业务平台使用碳积分兑换商品、服务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