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频上热搜,多地密集出台整治措施,一场医药反腐风暴正刮向全国。
上海加大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实施细则》共6章54条,结合上海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二是细化了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等程序,并明确了跨省市涉案物品的处置原则和要求。三是提高了行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标准。四是加强了联合惩诫和法律监督。
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关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解决衔接难题。二是关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文件指引。三是关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刑失信联合惩戒的效应。
据了解,结合药监部门专业性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手段多样化等工作实际,《实施细则》明确细化了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建立了上海市行刑衔接联络员机制,确保在药品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抓捕审理、完善监管、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涉案物品处置等环节全过程密切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下一步,上海市相关部门将抓好《实施细则》落实并开展联合培训,指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刑事司法人员依法办案,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此外,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聚焦骨科等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医院反腐深入财务科
有媒体报道,在近期的医药反腐中,除了医院的“一把手”“一把刀”成为企业主要行贿对象,腐败也蔓延至财务、行政后勤等部门,在被查干部中不少是出自财务科。
2022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纠治医疗腐败顽疾》一文就披露,多名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靠医吃医”。瓜分医药购销回扣这块“蛋糕”的利益群体,远不止临床业务医生和相关负责人。
例如,江苏省响水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原科长刘某荣主要负责医院各种收入、支出、预算等财务管理活动,尤其在供应商的发票入账、对账、回款上,他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为了能尽快拿到“回款”、回笼资金,供应商千方百计地巴结讨好刘某荣,准时准点地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奉上“诚意”,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他非法收受供应商等人贿送的现金和购物卡等财物,合计48万余元。
针对“回款难”的顽疾,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在推动改进结算方式。
例如,2021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中就曾提到,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药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另外,文件还提到,在落实医疗机构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设立药品电子结算中心等方式,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目前,多地已经陆续开始试水,在回款过程中“绕开”医院,改为医保直接结算。
例如,此前,山东省德州市就在全省率先实行医保基金结算药款。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基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所有药品,都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由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相应金额从医保对医院结算的资金中扣除。此举令平均8到12个月的药品耗材结算周期缩减至30天。
2022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
该文件也明确提出,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健全周转金制度,具体由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带量采购周转金代保管账户与药品和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对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货款进行直接结算。
就在几天前,湖南省医保局网站公开了《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
伴随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制度的加速推进,“三角债”顽疾或有望破解,并最终起到斩断利益输送、维护患者利益的作用。
耗材领域贪腐案时有发生
近日,多地医院约谈医疗耗材供应商。如8月3日,